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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营销管理]代言人陷“艳照门” 品牌形象受波及

中国服装网  发表时间:2008-02-27   
  营销专家:企业代言忌用品行不稳定的明星

  香港“艳照门”事件正悄然波及部分泉州品牌。记者昨日在采访中获悉,身陷“艳照门”的陈冠希、钟欣桐(阿娇)、张柏芝等几位港星曾经担任或正在担任数家泉州品牌的形象代言人,“艳照门”事件必然对这些品牌产生影响。营销专家告诫,企业在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时要万分谨慎。

  据记者调查,“艳照门”中的“男主角”陈冠希近年来曾分别为泉州一食品品牌和一家时尚运动品牌代言。上述两家品牌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在“艳照门”事件发生前,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已易人。此外钟欣桐(阿娇)曾签约代言泉州某运动品牌;张柏芝则代言另一家泉州运动品牌。

  “形象代言人和他们所代言的产品是‘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’的关系,因此,企业在选择形象代言人时要十分谨慎。在聘请了形象代言人后,企业还要有应对意外状况发生的心理准备及危机公关手段。”中国市场学会理事、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、硕士研究生导师苏朝晖说。据介绍,许多国际品牌在中国选择代言人时,都非常慎重,企业会将代言人的公众形象、责任心和为人处世原则作长期的全方位考察。如潘虹女士可以称为中国演员中的“老”字辈,但一家服装国际名牌偏偏选择了她,主要原因是影迷们在认同她的艺术表现力时,更钦佩她的为人处世原则——潘虹从影20年来,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艺术形象和个人形象。

  那么,什么样的明星不适合聘为品牌形象代言人呢?资深营销策划人和品牌管理专家、清华大学特聘教授、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导师叶茂中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品行不端的明星不用,绯闻不断的明星慎用,品行不稳定的明星忌用。”他说,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,明星的形象与品牌的形象息息相关。一旦明星爆出品行不端或是恶性绯闻,必将连带着影响品牌,所谓“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”就是这个道理。“而品行不稳定的明星就像个不定时炸弹,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爆出个什么问题来”。(记者吴泽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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